公告
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表時間:2022-09-22 10:06:09 點擊:
敬 告
市場廣大車商:
我市場近日接到商消費發〔2022〕92號文件,特摘取關于二手車市場最新相關政策供市場廣大車商參考,具體如下:
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汽車業是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性產業。為進一步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助力穩定經濟基本盤和保障改善民生,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加快活躍二手車市場
(四)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備案。備案企業應如實填報經營內容等信息,商務部門要及時將備案企業信息推送至公安機關、稅務部門。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五)促進二手車商品化流通,明確汽車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將購進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申請辦理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時,公安機關實行單獨簽注管理,核發臨時號牌。對汽車限購城市,明確汽車銷售企業購入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不占用號牌指標。
(六)支持二手車流通規?;l展,各地區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含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促進二手車自由流通和企業跨區域經營。自2023年1月1日起,對自然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售持有時間少于1年的二手車達到3輛及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拍賣企業等不得為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公安機關、稅務部門共享核查信息,稅務部門充分運用共享信息,為有關企業開具發票提供信息支撐。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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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5日